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银行贷款离婚后需要还吗

2023-01-24 09:06:05
推荐答案

天津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1-24 回复

专业分析:

你们的财产分割协议只对你们之间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银行),针对你这种情况,建议签订协议后办理离婚手续前,将你们的财产分割内容书面告知第三人(银行),若银行未提出异议,则该协议部分也对该第三人(银行),届期银行就无法要求你对该贷款部分承担连带责任;若银行提出异议并要求提前还贷,你可就该分割的财产先行处理。

展开更多

针对银行贷款离婚后需要还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需要还。向银行借款期间因为还是夫妻关系,而且还是共同签的字,所以在这期间所欠的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如果银行找不到丈夫,那么这些债务还是要妻子来偿还的。如果要离婚的话债务也是平分的。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仍未清偿完毕的银行贷款,如果贷款时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或贷款尽管是以个人名义借贷但实际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例如为购买用于共同居住的房屋贷款等等,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双方也应确定承担的比例。 关于夫妻债务如何承担,取决于双方是通过何种途径解除婚姻关系。 如果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取得离婚证后离婚协议生效,对于债务承担的约定也即生效。 如果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以及判决离婚情况下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的双方各自承担的比例。 对于银行贷款是否要一次性还清,则取决于银行的要求。 例如在分割尚有贷款房屋的情况下,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房屋归另一方所有,由另一方承担剩余的银行贷款,那么如果涉及到房屋过户登记的情况,应当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在此种情况下部分银行要求一次性还清,解除抵押,方可办理变更过户登记手续。 而如果由登记方继续偿还贷款,不需要办理变更过户登记手续,则银行不一定会要求双方在离婚时一次性还清贷款,但是可能会提出重新审查借款人还款能力等流程,具体要求可咨询实际贷款给您的银行。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