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征收依据。一、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对象:《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共列举了六种:(1)不符合生育规定条件生育第二个子女的;(2)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和间隔要求,但未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3)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但不符合生育间隔要求的;(4)非婚生育的;(5)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6)违法收养子女的。 二、计征方法及征收标准:社会抚养费以市或区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计征。居民年实际收入高于上述基数的,以其年实际收入为基数计征。 社会抚养费按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对违反《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分别计算。 (一)符合规定,未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征收基数的四分之一计征。 (二)不够间隔,未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征收基数的二分之一计征。 (三)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征收基数的2-5倍计征。
针对天津市社会抚养费征收应提供哪些材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收养孤儿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材料有:户口簿和身份证;所在单位等出具的结婚状况证明、是否具备抚养教育的能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人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照片若干张; (2)婚姻证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书;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离婚者提供离婚证明和未再婚证明;丧偶者提供其配偶死亡证明;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包括无严重传染性疾病或严重残疾等; (4)收养协议书; (5)子女情况证明。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