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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2019-10-05 22: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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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旺律师

2019-10-05 回复

专业分析:

我国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了婚姻损害赔偿这一新的内容,但在实际操作这一层面上,尚无具体的规定。对比修改前后的婚姻法,不难发现,修改前的婚姻法只在离婚财产处理时,有“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后来作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性规定。而修改后的婚姻法除了三十九条、四十条对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上作出规定外,还在新增加的“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一章中作出了四种导致离婚的重大过错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规定。有人对此提出疑义,认为在离婚财产的处理中即已照顾无过错方,就无必要再规定损害赔偿内容。这是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性质不理解造成的。其实离婚财产分割与离婚损害是完全不同的,其主要区别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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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过错方离婚财产的分割一般是在平均分配的基础上少分或者不分。法律规定了过错方在财产分割过程中是可以少分财产的,具体而言法院判决的时候应该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与婚生子女一样: 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离婚财产的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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