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不会受理这种协议的公证的,因为物权在法定意义上没有转移。不出重大事故,一般都相安无事。如果“新车主”出了意外,在保险公司或他经济承受能力范围内能解决或许不会牵连到你,但是,超出这个范围呢?从法律的角度需要你承担。万一遇到这种情况,你觉得公证人能掏钱帮你们解决问题吗?如果买方是亲戚一类,或许还行。其它关系的话我觉得还是过户比较稳妥。过户应准备的材料1:车辆行驶证2:机动车登记证书3:机动车登记副表(车辆所辖区车管所抽取)4:车辆购置附加税证5:买卖双方身份证,如果买方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备齐材料半天就能搞定,如果请人代理的话更快,一般代理费不会超过200元。交易过户费按车辆评估价的5‰收取,评估费180元,验车费80元,打票150元。这些费用你们可协商。
针对买车过户到公证处,车主在车管所签字过户时,车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车辆买卖是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未经过户登记而买卖是一种违反有关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受行政法规调整,而不能以此否定车辆买卖合同的效力。所以,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故车辆未过户不影响责任的承担,应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
车辆买卖是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未经过户登记而买卖是一种违反有关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受行政法规调整,而不能以此否定车辆买卖合同的效力。所以,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故车辆未过户不影响责任的承担,应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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