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职工死亡待遇,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照发,次月起不再发给,按所在省市规定享有死亡待遇。 退休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由基本养老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但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政策。退休费用已经省级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但各地规定不一,且差距较大。如湖北省规定丧葬补助费为州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一次性抚恤金为州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10个月,遗属生活补助费为最低生活补助费;四川省规定丧葬补助费按全省上年职工平均工资4个月计发,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退休职工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退休金8个月计发。涉及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在职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 1、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