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今日上午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 报告称,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改革。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新增耕地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所得收益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和支持乡村振兴。深化粮食收储、集体产权、集体林权、国有林区林场、农垦、供销社等改革,使农业农村充满生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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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的期限要看土地的性质决定。如果是耕地的,延长期限是三十年,如果是草地的,延长期限是三十年至五十年;如果是林地的,延长期限是三十年至七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限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第二十三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大成果,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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