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三、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针对但后爸的房子是婚前购买的,请问如果要离婚了,这房子是怎么分配的?属不属于后爸的婚前财产?,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果房屋是婚前以一方的财产全款购买的,是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一方给了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扣除首付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个人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如果变卖后所得钱款还是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用这部分钱款再次购买房产,很容易混同到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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