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无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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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填写以下必备条款: 1、劳动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3、劳动合同期限(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已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否为8小时工作制,周休1天还是2天等); 6、劳动报酬(工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 7、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其他事项。 填写以下约定条款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服务期(服务期期限,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服务期工资); 3、竞业限制(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地域、期限、违约金等); 4、其他。
劳动合同工作内容的填写应当包括合同双方基本情况、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福利待遇等相关事项。需要重点注意劳动合同的工作内容与面试的工作内容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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