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长期欠款属于恶意透支,恶意透支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透支是指在银行设立账户的客户在账户上已无资金或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允许客户以超过其账上资金的额度支用款项的行为。透支实质上是银行借钱给客户。所谓恶意透支,根据《刑法》第196条第二款的信用卡诈骗罪规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在主观上的差异。两者在客观上都是造成了透支,但善意透支的行为人主观上有先用后还的意图,届时归还透支款和利息,而恶意透支的行为人透支是为了将透支款占为己有,根本不想偿还或者也没有能力偿还,在行为上采取潜逃的方式躲避债务。依照《刑法》的规定,行为人除了实施上述四种行为之一以外,还必须具备数额较大的要件。如果数额不大,即使有上述行为,也属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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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欠款还不上会产生高额利息和滞纳金,还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如果是恶意欠款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持卡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解决:偿还最低还款额,只要持卡人能够还上这个最低金额,那么银行既不会收取滞纳金也不影响到个人信用,但是会被收取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 或者主动与银行协商,持卡人需要和发卡银行联系说明自己的情况,表示自己并非恶意欠款,只是由于一时的经济情况的变动无法马上还清,申请延期还款一般来说只要持卡人主动联系银行了,银行通常都会为持卡人设计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方式。
信用卡持卡人欠款额度超过一万元以上,经过发卡行两次以上催收超过三个月拒不偿还的,银行会冻结卡片并将列入黑名单,同时还会起诉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法院强制执行。起诉后拒不还款且欠款金额超过1万的,这种行为可以认定为是属于恶意透支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人民法院会判刑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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