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屋买卖合同中怎么认定存在欺诈行为,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特别规定了卖方的下面这三种行为属于欺诈: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这里共有两种欺诈行为,即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和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根据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买卖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房屋已经抵押的,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此会让买受人承担很大的法律风险。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这一点实际上就是一房两卖或多卖。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相当于已经卖给了特定的主体。
一房两卖、无证售房、出售已抵押商品房等欺诈行为,严重损害了买房人的合法利益。最高法院对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的欺诈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对欺诈一方作出严厉处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