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2.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3.如果伤情构成轻微伤,则对方应当接受治安处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则对方涉嫌故意伤害。4.要求对方承担损失,可以另行提起反诉。必要时可以
针对交警扣车却不签字可以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车辆被扣留,交警部门会在取得车辆鉴定报告、明确事故原因后,下发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对方拒不签字,是不会影响取车的,车主只需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下发后的一定时间内取车就可以了。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到期限的,交警应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跟伤者不签字基本没关系,如果交警一直扣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