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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继承是怎么走程序的?

2022-10-02 07: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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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02 回复

专业分析:

一,关于房屋拆迁的程序: (一)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房屋的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向社会公布。 (三)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拆迁: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二,关于遗产继承: 1,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应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2,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 3,只有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才适用代位继承; 4,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均分遗产; 5,对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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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房屋拆迁评估程序是先由评估机构进行实地勘察,做好查勘记录,然后由评估机构根据市场价格提供初步评估结果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最后由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交给被征收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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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公房不能成为被继承财产,但实践中,对于公房的承租权,合法继承人是有权主张的。那么,当公房拆迁遇上继承,承租人没有进行变更的情况下,首先就需要确定谁有权对公房的承租权进行继承,而所有正当的权利人都可以在公房拆迁中作为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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