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法律规定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学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针对女职工产假的法律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关于女职工产检假的规定:女职工的产检假计入劳动时间,用人单位需要照常发放工资;职工的产检假被用人单位违法拒绝的,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依法投诉、举报,或申请仲裁。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含人工流产),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按下列规定给予产假:三个月以下的,产假15天;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至四个月的,产假30天;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