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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期间对方应该给多少孩子抚养费

2023-02-03 11: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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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03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婚姻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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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孩子的抚养费,对方应该给付的数额,应当具体分析: 1.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数额,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 2.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予以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第一点的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第一点比例。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另外,子女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有: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独立生活。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要承担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离婚女方给孩子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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