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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驾驶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前90天就可以申请更换新驾照。有效期过后一年内,也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交警支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这样也可以完成驾驶证的更换申请。如果超过了一年的时间,驾驶证就会被注销了。不过驾驶证被注销的话,也可以申请解除注销。超过1年以上3年以内的,驾驶员提出申请后,通过科目考试即可解除注销恢复;超过有效期3年以上的,则须同考驾驶证一样进行全科考试,通过后解除注销,或选择重新申请考取新的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根据这一规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这里规定的“处罚决定生效之日”,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当事人正式作出予以暂扣驾驶证处罚决定的当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执勤警察先予扣留驾驶证的时间,不是正式的处罚决定,当然也不是处罚生效之日。只有在违法当事人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并出具暂扣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才属于这里的“处罚决定生效之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上述规定,暂扣时间应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暂扣期满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还驾驶证。“处罚决定生效前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即从执勤警察先予扣留当事人驾驶证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正式作出扣留驾驶证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这一段时间,应当从处罚期限中扣除,如处罚决定是暂扣驾驶证三个月,决定作出前已扣留了十天,则从处罚生效之日起应再执行两个月二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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