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时,关于房产的分割,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没有关系的,应该区别对待。 第一,双方离婚时,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割。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该归属于所有人,不能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二,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针对我和前夫离婚一年多了,离婚时孩子,我是净身出户,现在如果复婚了。那这些是都属于我前夫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既然离婚了,他就不再是你老公,如果你觉得真的是骗,那么就收集一下证据,离婚可不是单方面的事情,如果你不同意,是不容易离婚的。 2、如果得到的补偿还行,就不要再去为这件事情纠结,家庭问题,真的不好说谁对谁错,双方肯定都有问题,别一方老说自己是对的另外一方就是错的,这绝对不可能。 3、要找证据证明是欺骗离婚,无非也就是为了挽回损失的财产,但是光凭嘴说肯定不够,法院只认证据,收集不到证据,一切都是枉然,可以找律师咨询一下,但是特别特别贵。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回原籍:拿着原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需要有原籍单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然后在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现籍分户:户口和前夫分开,单独立户,虽然还是一个户口地址,但是户口在法律意义上是分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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