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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以帮人进入某公司为由收取本人等40余人介绍费每人2500元共达10万余元,收取钱后不给与介绍进公司,此行为属于诈骗否?

2019-02-07 02: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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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2-07 回复

专业分析:

常见的一些合同诈骗有: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诱骗对方当事人与其签订合同,从而骗取财物的行为等。   (一)常见的合同诈骗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1、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诱骗对方当事人与其签订合同,从而骗取财物的行为。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也无履行意图,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行为。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行为。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其他方法是指除前述四种诈骗手法之外的其他利用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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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目前建筑市场大环境下,由于信息与资源的不对等,工程居间行为在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各环节是大量存在的。即便是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建设方所发布的招标信息因受发布时间、地点和方式的制约不能做到对所有施工企业的公开,因此催生出获取工程信息的有偿服务很大程度上是建筑市场的必然。当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未明确禁止建设工程领域的居间行为,居间合同原则上因属有效,居间费的收取也属合法。但建设工程的居间行为应限定在合法范围内,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否则存在合同无效的风险。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介绍人知道其行为违法,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非法集资介绍人责任,如果知道非法集资,仍然介绍别人参加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公司实施合同或非法集资,公司法人和直接责任人均应承担民事责任好刑事责任,如果明知存在非法集资,可能构成非法集资的共犯,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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