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遵循什么程序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3)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一定要遵守程序。当场出具凭证,履行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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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应走的程序是: 1、准备民事诉状、证据,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2、法院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 3、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法院安排开庭审理,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依法作出判决。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走法是车主亮起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面设置危险警告标识牌,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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