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X是本报高级编辑、中国新闻漫画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新闻系列高级评委。曾荣获中国漫画金猴奖、中国新闻奖一等奖、范长江新闻奖提名奖、韩国大田国际漫画大奖展金奖、银奖,日本读卖国际漫画大奖赛近藤日出造奖、特别奖,英国国际政治漫画比赛第一名等奖项。 2008年12月24日,张X在广州一家超市康王路店购买了由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主管主办的某杂志,发现其中竟有大量侵犯其著作权的漫画。经查,某杂志在未经张X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连续在9期杂志中使用了他的42篇漫画作品。 就某杂志在2008年第12期和2009年第1期侵权使用《新译西方幽默》一书中18篇张X漫画的行为,2009年7月,张X向海珠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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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音乐作品只要通过使用他人音乐作品获得报酬,商业用途的,并未征得允许与授权的,不属于合理使用范围,属于侵权。当使用音乐符合合理使用的规定,即便未经授权,也不属于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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