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在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前未达到本省规定的生育间隔,且未经当地计生部门批准而提前生育子女的,的确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这在当时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应该是有明确规定的。 但问题是,生育间隔并非每个省市都有规定的,因此,你省到底有否生育间隔的规定,还得查阅你省当时的这个《条例》,你可自行在网上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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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产假的规定如下: 1、产前假 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工作许可,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征、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产前假为期两个半月。期间,女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调整工资时,产前假视作正常出勤。 2、产假 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女职工都能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3、流产的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
未婚生育要罚款的,未婚先育是指在没领取结婚证与准生证的情况下,将孩子生出来,这就违背了各地方的《计划生育管理条列》,属于违法行为,按照规定,孩子出生后要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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