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点不是人行横道,离人行道还很远,正常方向行驶,电瓶车有本地正规牌照,而且我电瓶车骑了7个月连小摩擦都没有的,对方是男性28岁,离红绿灯较远,可能监控看不到。”如果此陈述能获得交警认可,那么对方一定有责任。2、“我正常行驶,是他自己跑来撞在我的电瓶车左侧的,不是电瓶车前面,又不是人行横道路口。”如果此陈述能获交警认可,那么对方负主要责任。3、如果你能进一步证明,事故是由对方故意造成,你已经尽到了道路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充分注意的义务并且无过错,那么你只需承担不超过10%的无过错责任。4、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律所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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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有两种情况: 1、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 2、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此当事人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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