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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9条第3款是什么内容

2023-05-20 10: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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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20 回复

专业分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依据以上法规及实际执行现状您将面临一下情况: 1、罚款200-2000元; 2、扣留机动车; 3、没收假车牌; 4、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5、最多四个月之内,若不能补办机动车登记手续,车辆被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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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是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违章的行政处罚相关法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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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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