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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离婚过错损失赔偿的适用情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家庭中,由于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了家庭暴力或者存在虐待或者遗弃了家庭成员的情形而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另一方是有权请求过错方对其遭受的损害进行赔偿的。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重婚具有两种形式: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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