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强迫学生实习,还说有教育部的文件,那肯定是假的。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实习不给发毕业证,这个肯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大可放心地向政府投诉。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法》第四条学生实习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和管理。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安排学生实习时,要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开展专业教学和职业技能训练,组织参加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要建立辅导员制度,定期开展团组织活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学生实习期间,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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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能强制安排学生实习。但认识实习按照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学生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应由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实施。
学校强制实习,尤其是学校强制安排实习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学校要求学生去实习,是双方自愿的选择,而不是强制的措施。学校跟用人单位有劳动协议也是学校和用人单位签署,并不是学生和用人单位签署,所以学校无权强制学生去实习。如果遇到强制实习的情况,学生可以向当地的教育部门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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