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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社保怎么办理一次性补缴

2023-06-04 20: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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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04 回复

专业分析:

一次性补缴养老金的养老保险待遇如何发放,个人养老保险以城乡居民作为保险对象的一种人身保险。凡年龄在16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城乡居民,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一次性补缴养老金的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如下: (一)超龄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参保地社会保险局按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并执行参保以后年度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对符合享受我市高龄增发养老金政策的,按规定计发高龄养老金。(约为690元/月,年满70岁增发50元,年满75岁再增发50元。(二)对超龄人员在我市实行个人缴费前有符合国家规定计算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以下简称连续工龄,下同)的,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在按前款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计发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按以下公式计算: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18元/年×连续工龄(计算到月)。 (三)超龄人员在2012年内申报参保并完清一次性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从2011年7月1日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在2013年1月1日以后申报参保并完清缴费的,从其完清缴费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四)超龄人员在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参保地社会保险局从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基本养老金,并按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支付死亡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金。不同地方的养老保险补缴方式有一定差别,参保人在办理养老保险补缴时需进行详细的信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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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补缴材料: 1.单位公章2.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职工工资单、用工备案手续等能证明补缴期间职工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4.填写完整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东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个人补缴明细表》(可通过企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没有缴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补足社会养老保险;老固定劳动合同工,可以补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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