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的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怎么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公民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如果其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信息与其现况不一致的,不影响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是当事人应该以书面的形式,写清不一致的原因。
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是空白的,如果是协议离婚,依据《离婚登记管理条例》限定,是要五证齐全的,即: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是空白,是因为结婚后,结婚的夫妻无去公安派出所办已婚记录,通常不会影响办离婚证的。如果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肯定要离婚当事人去户口本上写上已婚的记录的话,就得去派出所办个已婚记录。下面是离婚登记的限定。《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当事人离婚的,必须两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资料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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