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第二十二条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适用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针对无罪被刑事拘留找谁赔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刑拘后无罪释放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天数*284.74元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身体伤害的: 医疗费:实际医疗支出(须有医疗凭证:病历、收据等) 护理费:护理人数*护理天数*工费(误工费或者护工费) 误工费:天数*284.74元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医疗费:实际医疗支出(须有医疗凭证:病历、收据等) 护理费:护理人数*护理天数*工费(误工费或者护工费) 误工费:天数*284.74元 残疾赔偿金:按照伤残等级进行赔偿 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实际购买支出(须有收据等材料) 康复费:后续恢复治疗费用(须有收据的等材料) 生活费: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抚养年限*人数 (3)造成死亡的: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20 生活费: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抚养年限*人数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3.致人精神损害的 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5.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