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理涉及房屋拆迁问题的离婚案件时,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 1、依法分割。夫妻双方因离婚而导致夫妻关系终止时,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也终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坚持平等原则和采取各半分受主义,对妇女和未成年子女利益适当予以照顾。夫妻离婚时分割拆迁安置房也应当遵循上述原则进行。 2、调解处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到拆迁房屋处理的,只要关系到案外人的民事权利,只能进行调解。大多数情况下,促成当事人和案外人就拆迁房屋问题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仅就其中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对拆迁房屋处理意见中具有可执行内容部分制作民事调解书。 3、另案处理。通常情况下,法院只能就离婚问题和范围明确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先行作出处理,而对涉及其他共有人权利的拆迁房屋的处理,可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
针对离婚房屋拆迁房产纠纷如何解决,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屋拆迁纠纷因为拆迁方是政府,引起的诉讼一般是行政诉讼,被拆迁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中要注意: (1)诉讼主体是拆迁方(特定的行政机关主机)和被拆迁人(涉及拆迁活动利害关系的主体); (2)诉讼客体是拆迁管理机关针对拆迁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3)行政诉讼中,原告对被告的认定需要提供初步的证据认定被告主体是否在具体的行为中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解决房屋拆迁纠纷的方式是: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