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产权质押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婚姻期间配偶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户口簿或者其他的有效居住证明)、婚姻状况的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个人收入的证明,如个人纳税的证明、工资薪金的证明、的证明、在工行或他行近在6个月内的平均的金融资产证明等,所放贷款的用途证明或者声明(如装修合同等),抵押房产的权属证明(房产证、土地证),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的文件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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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办理房屋抵押手续一般需要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物的产权证明、前抵押权人同意再次抵押的书面文件、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文件、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瑕疵的书面文件。
1、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填写申请登记表。 2、提交申请登记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等材料。 3、受理并审核通过后,核发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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