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处罚可以缓刑吗醉驾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沈阳醉酒驾车处罚可以缓刑吗:能不能给判缓刑是法院根据实在情况而最终宣判的结果。这是不确定的。如果只是普通的醉驾,没有造成什么恶劣后果就有的可能。但如果醉驾发生了交通事故负主责或全责(且伤者鉴定为重伤),那么就不是只是追究醉驾行为了,而是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那处罚就更重了。缓刑的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针对醉酒驾车罪对缓刑处罚是怎样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到3个月;2.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3.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到6个月,拘留15天以下;4.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醉酒驾车的处罚,需要根据醉酒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分析,主要存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犯罪的刑事处罚: (一)构成危险驾驶罪: 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对此应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定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构成交通肇事罪: 1、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事故,致人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应该以交通肇事罪定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3、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醉酒驾驶的认定: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除此之外,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4.1中规定: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