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的个人债务的认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婚前财产 (一)婚前购房,并进行了产权登记,则属于婚前财产后进行产权登记,则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二)婚前同居,共同取得的财产,依共有财产处分,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赠与,父母在婚前赠与的财产,除非特别说明,视为赠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四)婚前个人投资经营的实体,婚前收益为个人财产后继续获取收益,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 (一)因身体受损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二)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四)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等; (五)一方从事特定职业所必需的财产,价值较大除外; (六)一方获得的奖品,不是奖金; (七)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 (八)科研津贴; (九)一方创作作品私有,经济收益共有; (十)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等。 三、约定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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