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针对父母去世,借了几处外债,请问我和弟弟继承了财产,还用还债务吗,讨债方起诉了我与弟弟要求我们还清债务。,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弟弟欠债父母没有义务还。如果弟弟是完全民事行为人,父母没有义务还款,父母和子女均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对其所参与的民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父母和子女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关系。而且,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就是说父母直接还给债权人欠款的话,是不发生效力的。
视情况而定。哥哥如果有财产,被弟弟继承的,弟弟只要把哥哥的财产价值归还完毕,就不再有清偿债务的责任。如果哥哥压根没有财产,家人就没有承担清偿债务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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