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但是当事人已经失业,并且不属于参保地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社保关系应转回户口所在地参保;2、具体手续可以事先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解除书、社保卡及缴费明细等,咨询户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明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14〕70号):第二十五条参保人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在缴费期间跨统筹地区转移户籍的,可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入迁入地,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第二十六条参保人跨自治区流动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针对广西养老保险辞职后如何领取,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特殊工种、因病提前退休需提前三个月申请审核或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参保人或所在单位社保专管员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退休申请有关资料。经社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且符合按月领取待遇条件的,发放《职工退休证》,从次月起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参保人在领取《职工退休证》的次月15日后,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退休证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将账户提供给社保机构,社保部门按照规定每月支付养老金到您指定的账户。
在社保部门领取,《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的作用是: 1、参保人员的身份证明: 2、参保人员1996年1月1日以前缴费工资基数记载及确认: 3、参保人员缴费和查询个人账户: 4、参保人员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5、参保人员1996年1月1日以后记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载体。职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必须从用人单位取回自己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