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案件离婚一方不到庭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离婚案件一方不出庭的情形,是需要分情况进行分析的,对于被告当事人不出庭的情形,是可以作为缺席审判的;对于原告当事人不出庭的情形,是按照撤诉进行处理的。
首先,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一般都不专程赶到国内参加诉讼,大多委托1~2个代理人代为离婚诉讼。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本人书写的授权。其次,在国外一方的当事人如果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再次,在国内的当事人向不在我国领域内的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且在国外的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法院无法向其送达诉讼文书时,也可以公告送达。但与普通离婚案件不同的是:涉外离婚案件公告送达的期间为6个月,而普通离婚案件的公告送达的期间为60天。此外,答辩期和上诉期等规定也不同:如被告在国外的,答辩期为三十天,即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而普通离婚案件的被告答辩期,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十五天。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