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调整“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通知称,自2010年3月1日(含)起,借款申请人购买“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对于2010年3月1日(不含)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在出台此项新政之前,北京公积金贷款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按“购买90平方米以上住房首付最低三成;90平方米以下住房首付最低两成”执行。 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此项新政的根据,是北京市11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4号文件精神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即业内所称的“北京11条”。“北京11条”中第四条明确表示要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因此在二套房商贷之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也提高至四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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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在北京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连续缴存公积金半年以上且本人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曾缴存过住房公积金;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有以下几个特点: 1、款项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缴存超11年,才可贷120万。新政将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 2、“二套房”既认房又认贷。二套最高贷款额度降至60万。从9月17日开始,北京公积金个人贷款还更改了判定“二套房”的规矩,变成与商贷一样的“认房又认贷”。 3、首付比不再统一20%。普宅35%,二套非普80%。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将直接影响首付比例。与2017年“3.17新政”类似,采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将根据房屋性质而不同。城六区到6区外买房可上浮额度。东西城上浮20万朝海丰石上浮10万。 4、贷款年限最长算到65岁。此前,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申请人70周岁调整;而今则调整为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5、月还款额不超月收入6成。收入不够将降低额度。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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