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实缴制就是实收资本制度,也就是在注册公司时需提供验资报告,全额支付注册资金才可注册,认缴制就是注册时自行说明认缴数额和认缴期限,在期限内缴清即可,无需注册时全额支付。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具体内容是: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针对新公司法对认缴资本是什么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新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 2、股东在认足出资额后,公司才能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