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05 回复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您交的购房意向金属于预订款性质的费用而不是定金,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购房合同,卖方应返还购房意向金但没有双倍返还的规定,除非你们之间有相关的约定。
针对购房意向金是否属于买卖商品房的规定条件,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农村房屋买卖不属于商品房买卖。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销售和商品房预售。现售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买受人出售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的行为。
张神兵律师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必须由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专属管辖案件。 专属管辖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以协议改变法律确定的管辖。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专题
2022.07.25
2022.06.26
2022.03.23
2022.06.17
2022.09.03
网友热门关注
368人已观看
1,849人已观看
购房意向金是否属于购房定金,购房意向金是否属于商品房买卖的范畴
购房意向金是否属于购房定金购房意向金是否属于商品房买卖的范畴
147人已观看
139人已观看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