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追讨债务诉讼需要什么材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诉讼追讨债务要的材料如下: 1、欠条、借条或者签订的合同; 2、能够证明主张的事实证明,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如列夫妻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 二、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1、借款合同、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债权凭证; 2、没有借条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的其他证据,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如银行汇款单、转账记录等。 三、证明诉讼请求金额的证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要求支付的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计算起算及截止日期等。 四、证明有担保的证据: 1、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 2、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担保人的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4、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