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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办理不动产证的程序

2023-06-22 1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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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22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律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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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告登记业主可单方持房屋买卖合同、缴款凭证、身份证明等资料向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并领取相应城市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二、权属登记需交资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已设定抵押的)、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用地来源文件、房屋报建文件、预售许可证(属商品房项目的)(提交复印件)、楼盘单元明细表(2003年6月13日前领取预售许可证的)、身份证明、公安部门门牌证明、拆迁前原房屋的房地产证(合作开发或自己开发自有房地产的)、移交房屋证明(土地出让合同条款里规定要移交有关房屋及直管房拆迁的)、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书(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银行与开发企业确定抵押情况的报告(实测面积、门牌与抵押登记证明书记载的面积不相符的)。三、领证填写说明:(一)二维码登记机构可以在证书上生成二维码,储存不动产登记信息。二维码由登记机构按照规定自行打印。(二)登记机构(章)及时间盖登记机构的不动产登记专用章。登记机构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如:××县人民政府确定由该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则该县国土资源局为不动产登记机构,证书加盖“××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填写登簿的时间,格式为××××年××月××日,如2015年03月01日。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程序如下: 1、开发商准备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权证证等材料; 2、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材料; 3、受理后对材料进行审核; 4、符合条件的,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第八条第三项规定,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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