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位临时工工资的相关规定如下国家有关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待遇的政策或文件规定是:一、《劳动法》实施后,已经没有临时工的概念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原临时工,应当纳入工人管理,由所在单位向当地劳动部门申报和交纳社会保险。二、《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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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最低工资的相关规定如下: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实行政府、工会、企业三方代表民主协商的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国家最低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加班工资规定如下: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安排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两百的工资;安排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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