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到黄山市屯溪区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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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不用去哪里办。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好以后,经婚姻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签字生效。双方协议离婚,可以直接去双方任意一方民政局办理就可以了。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双方本人亲自去民政局办理,并且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照片。
1、离婚协议书到当地婚姻登记处(离婚处)领取。 2、根据双方协商填写内容。 3、离婚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后也可以自己拟定。 协议书的作用:就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孩子抚养问题作出约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将离婚协议书留一份在民政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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