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卖方名字与买方房产证名字不一样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明登记为一房单独所有,但如果房屋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没有署另一方的名字,购房者在此情况下只与其中一人签订合同,那么当另一人表示不愿卖房时,那签的买卖合同也是无效的。 1、如果打算购买的物业房产证上有两人名字,而只与其中一方签订买卖合同的,务必要征得另一个共有权人同意卖房的书面承诺,并予以公证。 2、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名字,则需要详细询问是否已婚,并将此情况在中介处列出书面说明。如果已婚,则需要卖方出具另一方同意卖房的书面证明,并予以公证。同时在合同中需要列明,卖方所售房屋是否属于夫妻两人共同财产,且卖方已取得妻子/丈夫的同意,若因另一方不愿卖房导致交易无法进行,则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带上房产证和户口本、身份证去当地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证明房产证上的名字和身份证上名字是同一个人,盖社区公章。然后需要出具个人的购房合同,看购房合同上的名字是否跟身份证和户口本一致,如果一致的话。拿着房产证和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去当地房管局申请更改房产证的名字,需要80元的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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