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婚前一方出资用婚前房产购房算共同财产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方在婚前出全款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基于一些原因在婚后将该房屋登记在了双方的名下,这属于对对方的赠与,该房屋即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通常不予明确界定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通常考虑出资多少,由婚前购房一方取得房屋,对婚后共同还贷的本金和增值,作为共同财产,向对方支付补偿款。
婚前房产不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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