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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二级伤残后可以要求一次性补偿吗

2022-03-16 08: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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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6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二级伤残的,参加了工伤保险的,不支持一次性补偿,享有以下待遇:r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r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r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r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5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r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r8、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90%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9、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护理费。r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r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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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般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解除劳动关系以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给付标准依据劳动鉴定机构评定的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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