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高利贷属于诈骗行为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放高利贷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但不是犯罪的行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的,但不能以诈骗罪标准立案。 如果只是单纯借贷关系中,只要是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属于放高利贷的行为: 1、借贷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 2、计算复利的; 3、在借款人借款时,提前将利息扣除,出借人减少了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相当于变相地提高了利率,此时该种行为也相当于高利贷。《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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