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一)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起,到独生子女16周岁止,按月各发给夫妻双方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具体奖励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二)其子女入园、接受义务教育、就医等费用,可以由双方所在单位给予补贴。(三)退休时可以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针对独生子女证法律具体规定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独生子女证新规定有:在国家提倡-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以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