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在工地摔伤得不到赔偿,可以找哪些部门?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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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受伤求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未申请,职工或亲属一年内可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未向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的,可以在一年之内申请。
农民工在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由所在的施工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的30日内,向社会保险性正部门申请工伤的鉴定。如果单位在正常期限内没有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农民工个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发生事故后的一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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