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刑事案件是否需要自行到看守所会见原告家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家属只能会见已经判决结束的已决犯,未决犯是不能会见的。到看守所中探望被羁押的亲友,也属于探监的一种。到不同的地方探监,要求是不一样的。一般情况下应该出示以下证件: 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 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现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权探视的,一般来说是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进行使用探监权。而且只有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可以查一下电话号码,问一下探视时间,和他的直系亲属一起过去。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
通常情况下是不能探视的。如果案件还处于侦查、审诉、审判阶段中,为防止串供、反供,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根据法律的规定,是不能探视的。 需要家属委托律师会见,家属是无法会见犯罪嫌疑人的。特殊的情况下,也是可以探视的(这种情况是极为罕有的)。但是要经办案机关的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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