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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宅基地纠纷,把人打成重伤,医药费花了8万多了。如果没有钱赔偿,会判多久?

2019-02-04 0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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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芳律师

2019-02-04 回复

专业分析:

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侵害人致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托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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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医药费花了一万多该赔偿全部医疗费以及其他应当赔偿的项目,如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一系列费用。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致人重伤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的赔偿数额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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