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请示》作出了(2004)民一他字第26号《关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内容为:“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从该规定可以看出,死亡赔偿金是专属于死者近亲属的财产。该复函虽系个案答复,但也充分体现出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的价值所向,以上
针对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空难死亡赔偿金是死者遭非正常死亡后才产生的,它不符合遗产的法律特征。应该说,死亡赔偿金是一种特殊的款项,它是填补死者近亲属因遭非正常死亡后家庭损失的弥补,不属于死者的遗产范围。
死亡赔偿金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死者亲属的财产,不属于遗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是在死者死后获得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